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甲方承担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甲方承担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甲方对房屋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甲方把棺材放在院里,合法吗?
合法不合法要看合同约定。就你所言,甲方把房屋及宅院卖给你了,现已搬离,但把棺材放在院子里。看似不妥,但想一老者,棺材都准备好了,见天的少,见地的多了,况且有住到死的契约,应行方便了。我们这里有这样一个民约:房东租房给人家,给死不给生。
这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谈不上合法不合法。
按照题主的说法,甲方对房屋有居住权,其实就是对房屋的临时占有使用权,现在甲搬到城里去居住了,说明甲还有房屋可以居住。那么,对农村这所房屋还有没有居住权?这还需要法律的进一步解释。
由于《民法典》刚刚开始施行,居住权又是新的规范,居住权在实务中存在着千差万别的情况,仅靠几个条文很难把握如何适用,及待相关的配套司法解释出台予以规范。
像题目中的这种情况,与居住权的立法本意是否相符?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了居住权,但约定又不行使这个权力。如果此时乙方需要居住,法院怎么适用法律,这在实务中需进一步探讨。
题目中说甲有居住权,后又把棺材放在院子里,这可能是风俗习惯引发的不适,且这个风俗习惯不是公序良俗,是封建迷信理念,法律不是万能的,不会对这种行为去进行规范。
记得当年盛行土葬,村子里的许多老人将棺材就停放在家里、南房或院子里,似乎也没有引发什么纠纷,各地风俗习惯不一样,建议你通过当地政府,村民委员会去妥善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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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应根据我国《民法典》去分析解决。
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认为,一是,甲乙双方有合同,就要按合同要求去处理,用合同第5条中的"解决争议方法”去协商解决。
二是,既然甲方卖给了乙方居住宅院的居住权,又把棺材放到屋里,乙方在交接宅院的时候就应该提出异议,如果当时不说,等于默认同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甲方承担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甲方承担房产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