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产纠纷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纠纷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时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您好,《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物权法对于原物与孳息之间的关系及孳息的取得原则,自然孳息采用所有权主义及用益物权主义,法定孳息采用协商及交易习惯原则。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的重要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次明确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离婚时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说明如下:
1.夫妻一方私自将房子租借导致的胶葛
2.夫妻一方私自将房子出卖导致的胶葛
3.夫妻两边婚后出资获得产权证,离婚的时分怎么切割导致的胶葛
4.婚前一方悉数出资婚后获得房本,离婚的时分是不是归于共有产业导致的胶葛
5.婚前一方付出全款,并在婚前获得了房本,离婚的时分怎么分配导致的胶葛
6.夫妻一方婚前经过典当借款购房,获得了房产证,婚后一起还贷,离婚后怎么切割导致的胶葛
7.夫妻一方婚前付出了有些房款,婚后获得房产证,婚后两边一起还贷的房子,离婚的时分怎么切割导致的胶葛
8.婚前一方爸爸妈妈租借采购的房子,(婚前获得的房本、婚后获得的房本)离婚的时分怎么切割导致的胶葛
协议离婚,房子归女方,没过户,他欠下的债务,银行会封房子吗?
不动产所有权变更需经登记,未经登记,不具有公示效力。
房产仍登记在你们双方名下,即便你们办理了离婚手续,且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你一人,但这是内部约定,债权人并不知情。
若男方拒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很有可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这套房屋,虽然房屋强行拍卖的可能性不大,但也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趁现在债权人还没有起诉,尽快把房屋过户至你一人名下,男方不配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实际上这个问题在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的观点。有一些地区,例如广东高院认为是以目前登记为准,有一些地区,例如最高院和福建高院,认为配偶可以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解除查封。
当然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①离婚协议是否存在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情形
②若不存在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情形的。
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协议签订在先约定了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的债务是离婚以后形成的,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在婚内形成的。那么这种情况下 房屋具有为约定所有权人提供生活保障的功能。那么与申请执行人的金钱债务相比,约定所有权人的请求权具有一定的优先性。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解除查封,拿回房产。
你好,我来回答一下您的问题。
你们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只是现在房子没有过户到你名下。离婚后的债务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与你无关,因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因欠款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查封房产,如果判决后仍不履行,债权人有可能申请强制执行,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子视为男方名下财产进行拍卖。如果真的到了这个执行程序,你有权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审查后这套房子还是会作为你的财产不被执行。
如果等到别人申请了执行提执行异议并不是明知选择,你现在可以依据离婚协议要求男方协助办理过户,男方不配合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后可以直接给房管局下协助执行通知,一样可以过户至你名下,只有过户至你自己名下才可以高枕无忧不是吗?
如有不懂之处可以关注我私信给我,看到后会及时回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纠纷原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产纠纷原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