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口头承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口头承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把房子租出去,没有合同,当时的口头约定现在对方不认账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一点,口头约定也是约定,也是有效力的。至于你说到不认账我想问一下是哪个问题不认账。是价格还是租期,还是其他什么条款。容易出现分歧的无非就是租赁主体、价格、租赁期限、室内设施、押金条款。具体问题还是需要具体解答,这样回答太笼统。但是给你一个建议,保留好交易过程中的证据和对方的身份证明还是非常必要的。如果你们产生诉讼的时候。这些都是保护你的最有力的证据。
没有约定什么?我可以这样理解,所有牵扯到利息的条款,租户全都不认了,对这样的租户客气什么。先去换锁,换最好的锁,停水停电,带上你的房本都能办到,跟物业打好招呼,说明情况,追要物业费等。把口头约定的条款做到了,才能进去。
您好,我是王姐,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您的问题是我把房子租出去了,没有合同,当时的口头约定现在对方不认账怎么办?我的回答是:在这种情况下,现在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作。因为什么呢?第一,口头承诺,法律不认可,必须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才符合法律的约定。第二,有租赁合同以后,对租赁双方都是个约束。第三,您把房子租出去了,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这是比较大意并失策的事儿,这样,漏洞很多,后遗症也很多,租赁双方容易发生经济纠纷,现在应该马上纠正过来,立即补签租赁合同。总之,您把房子租出去了,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只是口头承诺,对方不认账,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马上补签租赁合同。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
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可能达到预期效果;也可能因当初的轻率失误,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这种成本,也可视为接受经验性教育的学费。借用一句流行语,或称“成长中的代价″。凡此种种,也证明了因果关糸,是普世公认的平衡关糸!
房屋买卖中间人的承诺有效吗?你怎么看?
我觉得中间人的承诺没有法律效益,就不会有约束。只有具备法律效益的文书,才会起到保障作用。最稳妥的是公证处的公证,最安全,具有法律作用。买房子是一个家庭中最重大的事情之一,所以,不可轻易相信口头承诺,否则损失的可不是一点钱那么简单。
如果是中介那是有效的,合同中也有中介的义务,具有法律效应,其他的中间人或者介绍人,一般情况下都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真的要是出问题,需要你举证,如果举证通过,也是受法律约束
房屋买卖中间人承诺有效,耗子药就可以随便吃!!!
中间人没有更多的法律责任,既然叫中间人,就是起一个介绍的作用,最终的审查还是要买受人和出卖人自己审查。何况你的问题并未介绍中间人因为什么原因该承担责任。中间人的承诺是口头承诺还是书面承诺?是否有介绍费等等问题?均需要交待清楚才能确定。中间人的作用主要是在买卖两方牵线搭桥,因为对实体部分的交易一般不承担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口头承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口头承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