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姐妹房产纠纷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姐妹房产纠纷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和兄弟姐妹一起继承的房子,我想卖但有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有一人不同意的话这房子就卖不了,也没人敢买,谁都不想买房子加送麻烦。找谁都没用,兄弟姐妹几人坐下来商量一下,找出问题所在。他为什么不想卖?有升值空间?价格不到位还是他想留下这房子?只有找出问题了才能协商解决
首先看看这房子能买多少钱,再看你能拿到多少钱,最后看看你们兄弟姐妹谁最困难,就让最困难的住。他有钱就给你们把钱给了,如果没有钱就当作你们大家帮助他买了这套房子,既有亲情,又有爱心,大家都和和睦睦多好。社会上没有血原的人,好心人都帮助呢,何况是兄弟姐妹,把私心少点,爱心多点,任何事情都好解决。
首先要明确各自继承份额是多少,然后去公证处公证继承权。其他表示放弃继承权,由某个人全额继承。这样可过户,合法交易。这是对外,对内另有协议,房屋出售后,按他人所得面积金额,如数返给。另外,你可以收购名义,把他人所得面积现金买过来。公证处手续照样要走,由你出面进行买卖交易。只要协商一致有效。如有人始终不同意,先礼后兵,你搬进去住下,与他说,你那几个平方给你空在那里。就说我祖祖辈辈坐下去,不卖,又不过户,随你怎么去扯!
房被法拍还负债累累,遗产姐妹也参与平分人生陷入绝境,怎么办?
您好!
这里不去揣测为什么家庭关系会如此,只是想从另外的角度来谈谈个人看法。
这里表达个人的两个观点:
看待一个问题,要去理解造成问题的原因是什么,而不是将责任转移他人
老大欠债,五个兄弟姐妹平分父母房产拆迁款,老大分得的钱不足以偿还其债务,因此对父母产生了怨恨。
这里至少有两个逻辑上的错误:
- 债务是谁的?债务是老大自己的,而且揣测应该也不是为了父母而负下的债务。所以,还不起债的原因首先必定在自己身上,而且仅在自己身上。既然责任在己,自己就要承担结果。将抱怨放到他人头上甚至怨恨亲人,背后的逻辑其实就是:用亲情绑架亲人,亲人必须为自己分担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不分担,就是错了。试问,这种逻辑对么?
- 财产是谁的?兄弟姐妹每人分了父母房产的几十万拆迁款。正常情况下,这应该是兄弟姐妹们在继承时达成的一致意见。换句话说,属于每个人应分得的钱。按照老大的逻辑,应该是“这些钱都得先可着我还债,剩下的再分”。那么,这种做法,其实不就是把兄弟姐妹的钱拿来自己用、不就等于抢兄弟姐妹的钱财么?
兄弟姐妹分走钱财、不帮助还债,不管相互之间关系亲疏远近,都没有任何毛病。更关键的是,这些与老大债务没有半分关系。
用一个没有关系的理由来作为自己“陷入绝境”的原因,这是最大的问题。
行动、解决办法,永远比抱怨有价值的多得多
怨恨、抱怨、甚至将原因归结他人,都解决不了问题。真正要解决问题,只有自己扛起责任,行动起来。
债务如果属于合法债务的情况下:
- 要么与债权人沟通,是否能就债务偿还做出重新约定。如果一致,就赶紧行动起来,哪怕多打几份工、勒紧自己的口袋。个人对于“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极为反对——因为又走上了转移自己责任、把风险扔给别人的道路。
- 如果债权人非要主张其合法权利,老大欠账不还属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过错在先、责任在己,该判判、该执行执行,只能自己认、自己承担后果,没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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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姐妹房产纠纷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姐妹房产纠纷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