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转移财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转移财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务人贷款逾期前半年,转移房产,债权人打撤销之诉,能否胜诉?
我不是律师,随便聊聊哈,我觉得房产转移是在债务行为发生之后,虽然在诉前就转移了,但却是以不合理的对价转移到直系亲属名下,有逃避即将到期债务嫌疑。银行应该委托律师到房产局取证,获得转移房产时记录,证明上述观点。
原告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再审胜诉,被告二审后转移了之前的保全房产,现在原告咋办?
要区分情况判断。
二审败诉后,法院一般会依被告申请解除查封,此时被告有权处分查封物,但是如果价格过低或无偿转让,损害原告利益的,原告可以提出撤销权诉讼,如果法院支持原告主张,标的物将会回复至被告名下,作为其责任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在法院未解除查封情况下,被告处分查封标的物的,根据最高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二十六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该处分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解除第三人的占有。申请执行人可以继续执行。
以上意见供参,如需继续咨询,可以关注我。
国家给予法官太大权力,就算法官有意判错了,我们老百姓也无办法的,他还是正常亨受国家薪水、权力!如果国家有法规规定法官若判错了,他要承担经济与刑事责任的话,法官敢草官案件吗?法官判错了法院只告诉你再上诉或再审,你胜诉了,法官他也照常享受国家给予的权力!对他根本无影响,所以好多案件都是一审、二审、再审、完全浪费老百姓时间与精力,国家也浪费司法资源,层层法院案件堆积如山!
上诉再审期间不影响原判决的执行,就是说一审前查扣和保全的财产应该是转移不了的!
诉讼前建议购买诉讼责任保险,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现在胜诉了,只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了资产,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移财产一定有轨迹,比如转让房产、汽车、公司股权(是否支付对价?),资金划转流向等等……
可以与委托的律师沟通执行问题或另行委托律师处理执行程序。
当然还要考虑“地方环境”因素,之前曾多次发文提到近两年江浙沪的执行力各有千秋!因此在执行上可能会比较方便一些。
本团队承接风险代理、半风险代理委托,即以前期不收费或以象征性收费先维权后(多)收费的方式处理案件!
特别提示:以下案件除外!
1.法定不能风险代理的案件;
2.标的额较低的案件;
3.权利存在瑕疵的案件;
4.权利人无意支付基础维权费用的(如: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的案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转移财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转移财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