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怎样拟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怎样拟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子女在没有公正委托情况下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违法?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房东女儿在没有公证委托书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而且中介人员的操作涉嫌违规。
一个正规懂法的中介从业者,与买卖双方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之前,首先应该校验卖方证件,包括房产证,业主身份证,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如果是离婚分割的房产还需出示相关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才可以签,如果女儿代签,不能算为正式生效的买卖合同,同时中介在校验女儿身份后,在正式业主面签前,定金应由中介保管,在正式业主到场并校验身份后,业主签了名,并收到定金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我觉得,这件事疑点很多。
第一,中介在草签合同时并无马上向买家说明房屋产权状况,而是事后想迫买家付首期款失败后才告知,事实是不是这样还存疑。
第二,如果是离婚分割财产,要正常交易,也必须持相关文件到房产交易所转名,然后才有资格办全权委托书。
第三,当初与其女儿签合同时,其特殊情况及处理方式有无在合同上约定,如无,则这份合同完全就是无效合同,如果在约定时间内业主女儿无法叫父母本人出来履行合法手续的,定金随时要退回。
第四,也有可能是诈骗。
你可以诉诸法律,并到中介协会投诉中介,你的胜率是很大的。
希望这个答案帮到你!
作为一名行业管理者给你可靠解答。
第一需要确定子女是否取得父母书面委托;
第二需要确定签订买卖合同时,子女是否告知您产权真实情况以及委托情况;
如果签订合同时,子女没有取得父母书面委托,事后得到父母追认,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如果签订合同时,子女未取得委托且父母未追认,则子女肯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你有权要求当事人赔偿损失。是否涉嫌诈骗,不好定性。
因疫情影响,房屋交易日期延迟可认定为不可抗力,约定日期当然可以延迟且不属于违约。
交易当天,您可以完全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法定的委托书,如未提供,可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如要通过诉讼,必须保留证据,证明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委托,胜算很高!
在此次居间服务中,中介公司严重违规,涉嫌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你可以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反映,这种行为,轻者给予信用处理,重者可给予行政处罚!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关注,可咨询,给你可靠解答!
产权人没有亲自到场,或者签订合同的人没有持有效委托公证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当然你这种情况特殊,和你签订合同的是产权人女儿,像这种情况,主要得看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主的女儿是怎么跟你讲的,如果她明确表示是经过父母同意并且授权出售房屋的,你是可以起诉她的!
你好!你没讲是什么城市所以我就以我们浙江省的城市为例来分析分析。
第一,中介方有很大过错或者责任。二手房交易,没有核验相关证件,肯定不对。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还有,所有人是谁,这个很重要!身份证!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法院冻结?
第二,你自己的责任。没看清交易对象,就付定金签合同,不该!
第三、卖方。涉嫌故意隐瞒事实,至于有没有涉嫌欺诈暂时不好判断。
第四,在我们浙江,这样的合同是签不了的,都要网上签合同进行备案。然后这样的中介是要被处分的!而且卖房子这样的公证是很严肃的事情,公证处是很严格的!
最后,很简单,向房产管理局投诉。你跟房东女儿签的定金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无效的。要求撤销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价值。
说茶聊地产找东哥!
这个得看情况而定,一般定金都是交友中介公司作为保管,顺利过完户自己物业水电交接完成后才会转给房源,有些房东要求带走定金,如果中介方把定金交给房源,如果后面房东不配合过户,不退还定金,那是中介公司的责任,应由中介公司给你退回定金,签了合同都是起法律效应的,且签定的都是区间合同,有第三方参与,这个合同都是双方签了字第三方盖有公章,合同法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想卖就卖,想买就买,除非双方都同意,要不然只能走法律程序,法律肯定不会偏向于言而无信这边的。对于中介跟你说,什么房东离婚呀,定金不退呀,都是下你的,如果他们真不给你退,只要不是你这边违约,你就评凭手上的区间合同去起诉就行,他们两边都吃不了兜着走。
子女在没有公证委托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违法?
这种情况违法都算不上,但可以肯定的是,你与房主女儿签署买卖房屋的协议肯定没有法律效力。因为对于这次买卖协议,卖房者既不是房主,又没有得到房主的授权,所以,你们通过中介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不论谁反悔,对方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对于支付的定金必须归还对方,也不存在违约不违约的问题。(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原告起诉我买卖合同纠纷,但是买卖合同是假的怎么办?
原告起诉买卖合同纠纷,如果买卖合同是假的,
首先要看买卖合同事实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按实际合同履行。
如果买卖事实关系不存在,看被告是否存在过错,如果不存在过错,驳回诉讼请求,严重的可追究虚假诉讼责任。如果被告存在过错,按实际情况承担责任。
买卖合同复印件有可能是伪造的,但案子的关键是事实 要看是否有实际履行行为,对方提交的哪些其他证据材料。既然法院都支持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判你败诉,那你与企业之间应该是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的,要理性客观的分析一下生效判决,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条文是什么。如果你认为对方提供的买卖合同文本和签字都是伪造的,不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认为判决不公平,那就要分析一下你们之间的经济纠纷到底是何种法律关系,怎样去解决,看看是否还有翻盘的机会。
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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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 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因此,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只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法官就不应、也无权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转让的情况下,凭主观认识去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妨害农村村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因此,笔者主张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对于农村居民是否能向城镇居民出售房屋,我国虽无法律、法规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但国务院办公厅在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这些虽然都是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法院在司法中应当严格适用。因此,笔者认为,对这类合同,因违反国家政策而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怎样拟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怎样拟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