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有隐匿财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有隐匿财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卖方隐瞒房屋信息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撤销?
我来回答一下。
第一,你如果所隐瞒的信息,是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或者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那么应该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程序,来进行撤销合同。
第二,如果所隐瞒的信息只是一般性的,对履行合同没有造成根本性的困难或者障碍,所以这些信息应该不属于解除合同的必要理由。
你说的房屋买卖合同分为几种,第一,卖方是个人,买方从个人手里购买的二手房。第二,卖方是开发商,买方从开发商手里买的一手房。
第一种卖方是个人的,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前未告知买方房屋属实情况,且已签订网签合同之后买方才发现卖方对此房屋有所隐瞒房屋属实情况的,可以现报备房管局终止交易,此房屋会被房管局交易冻结,等待双方达成一致才会解封。第二种卖方是开发商且买方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已经办理网签等相关手续,按照合同规定卖方未告知买方买方可以有权终止交易,卖方按合同赔偿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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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卖房人隐瞒房屋的部分情况,买家发现后该如何维权?
所谓的“凶宅”,是指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人,比如 凶杀、自杀等。
这种房被视为不吉利,是民间风俗所忌讳的 。没人愿意接受这样的房子。
如果证明卖家故意掩盖或隐瞒“凶宅”真相,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因此,卖方有告知义务,故意遮掩的属于欺诈行为。
可终止买卖合同关系,交了定金的和卖家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到公安机关或街道居委会搜集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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