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第三调解室房产纠纷翻建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第三调解室房产纠纷翻建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名下的农村宅基地房屋被兄弟私自拆除、重建,并拒绝任何形式的调解,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里提到父母名下的宅基地,你没有说明情况,回答只能展开来说。
一 如果父母在世,宅基地属于父母名下上边的房屋属于父母,你兄弟把房拆了重盖是否是经过你父母的准许,要经过准许那是父母的赠予或转让行为,要是没经过允许是侵犯你父母权益的行为,你父母可以主张权利。
二 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去世一方没有留下遗嘱,在世一方父母只能处分自己的部分,你兄弟不管是否经过在世一方父母允许,只要没经过你同意,都侵害了你的权益,你可以依法主张分割部分遗产并要求停止侵权。
三 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在了,又没有留下遗嘱,你兄弟在父母宅基地上拆房盖房的行为侵犯了你的继承权,你依法予以要求分割遗产追究侵权责任。
如果存在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
另外,对于这种纠纷尽量和解或调解解决,如果权益争议不大,在考虑到亲情最后多做让步或者放弃。
问题讲诉不清,你兄弟拆迁重建这一过程中家庭其他成员有没有不同意的?如果有为什么要等他建好了房子再出现争议?父母是否健在?这房子是否父母同意或者默认你兄弟重建。有没有过户?你有没有出钱?你父母又没有出钱?如果没有过户而且父母支持你去争取这房子利益,那可以通过律师去争取这房子所占土地的利益,房子属于土地附属物,这是属于你兄弟的,没你的事
这个问题我感觉有些笼统,从我的个人理解来看:
首先你与你兄弟感情不是很好,要不然他也不会拒绝任何形式调解,这个需要你反思下自己,通过各种渠道去与兄弟沟通。
再者他侵犯了你什么权益,从题目里我看不出来,是否牵扯到继承或者其他法律问题,因为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你最好找个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最后,不知道你父母健在,如果老人家健在,可以让老人家招呼全家坐在一起协商解决,毕竟老人名下的宅基地,老人说话最有说服力。
兄弟姊妹,不管闹得咋样,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能协商的最好协商,毕竟家和万事兴。
谢邀!您说的不是很清楚。具体包括:您父母是否健在?如果您父母健在或者任何一方健在,是不是跟您兄弟一起住?您与您父母、兄弟是否已经分户?您父母名下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是您父母赠予您兄弟的?您所在的村子宅基地是有偿还是无偿分配?
情况不清楚,仅仅凭感觉说说。
您想要维护您自己的什么权益?
根据您问题的描述,感觉这个事跟你们兄弟有关的只有您父母名下的宅基地和原来的老房子。虽然有些地方宅基地实行有偿获得、退出和转让,但是按规定是不允许的,而且不允许继承。所以说,按照法律规定,跟你们兄弟有关的不动产,只有您父母原来的老房子。
这处老房子,如果您父母没有明确赠予意见,那么父母百年以后,你们兄弟都有继承权。正常情况下,处理这套房子的办法是:要么把房子卖了,兄弟分钱;要么要房子的兄弟给不要房子的补钱。
既然您的兄弟把老房子拆了重建了,说明老房子基本也没什么价值了。而您兄弟重建的房子又跟您没有关系。我感觉,按老房子价值计算,即使您能得到补偿,肯定也不会太多。
所以,为了本来就不多的钱,你们兄弟之间闹的不可开交,“拒绝任何形式的调解”。您要考虑如此做是不是——值得。毕竟是亲兄弟,血脉相连。
当然,现在很多事都不是按规定的。比如说,有的地方宅基地是很值钱的……。但是,我总感觉兄弟之间为了利益争来争去,不仅伤感情,也让人笑话。可能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吧。
按照您说的,是您兄弟把老房子重建了,说明您有房子住。如果您父母仍然健在,而且还与您兄弟一起住;如果您所在的村子还可以无偿申请和分配宅基地;如果您已经分户了,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说一句不一定对的话:感觉这个事,你们兄弟之间闹到如此地步,都有责任,您的责任或许比较多一些。至少,您更看重的是利益,而不是兄弟之间的手足情谊。
首先明确,继承权指继承父母的财产,如房屋产权,非农业户口子女只能继承房屋使用权,可以维修不能翻建房屋,房屋倒塌后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且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政策,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然后对号入座,恐怕你没有权利主张宅基地使用权。再说遗产继承,父母的老房子已经拆了,评估折价估计也没有多少钱,弟弟一家和父母一块生活,恐怕一半要归弟弟一家,另一半才算父母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忘者父母、配偶、子女三代人)平均分配,自己算算你有多少份额,值多少钱,有多大发言权。这些钱对你恐怕没有多大帮助,你也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住房了。这块宅基地确可能是弟弟一家唯一的宅基地,也是唯一住宅了。你的事看起来很大,于法、于理、于民俗、于情分都占理,细究起来也就是几千块钱上万块钱个事 ,值得惊动亲戚、朋友、村委会、110、法庭吗?兄弟情分不要了吗?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做生意的要挣钱,那就打官司吧!再说一点,父母遗产房屋已经灭失,弟弟新建房屋与你无关,处事不当侵犯了你的继承权、知情权。好男不争家当,好女不争嫁妆,父母遗产有了拿,没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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