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怎么搜集证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怎么搜集证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门牌号可以作为证据吗?老家宅基地闹纠纷,门牌号可以作为证据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每家每户都有政府颁发的户口本,上面有对宅基地的基本定位,详细的可以到街道和门牌号。只要是有门牌号并登记在户口本上,这就是不可动摇的证据。因为宅基地闹纠纷,估计是这块宅基地是空闲的,并且时间挺长了,让别人有机可趁,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混乱局面。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先确认门牌号是否登记在案,然后再请村委会介入,有理有据的解决纠纷。希望能帮到你
我觉得老家的宅基地闹纠纷,门牌号没有多大的作用,只能证明是你在村及社区的编号地址,宅基地土地存在争议,只要你找到拿出房产证及土地证,就好办,上面写有面积大小及分界线的,你可以找村组队长或社区区长来协商解决不行的话,你再找村委会主任及包村组干部来协商解决还不行,那你就找乡县土地所及房产所及司法所调解协商不成,就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呗!
第(一)一般土地纠纷案件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时,才能按规定依照司法程序解决。未经行政调处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面都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得影响生产和在有争议的土地上兴建建筑物和变更附着物。
第(三)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作具体分析。通过仔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政策,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切忌用简单、武断、一概而论等解决办法。
第(五)对过去因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引起的纠纷应根据现行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保护原社队或个人的应有权益。
第(六)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未解决前,如无法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维持现状时,土地管理机关有权指定临时使用单位使用,以保护争议的土地,争议双方均须服从,不得借故破坏土地及其附属物,不得煽动群众闹事,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占地。
第(七)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参照历史变迁情况和现实使用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合法地加以解决。
第(八)处理土地纠纷必须坚持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国家、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维护单位或公民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第(九)处理土地纠纷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应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共同管好用好土地。
买房时销售顾问的聊天记录能当做证据吗?
你好现在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当做证据的,但是如果你跟开发商有什么纠纷的话,还得看实际情况来,开发商完全可以说这个是销售私自承诺公司不知情,合同没有写明的话还是有一定困难
个人感觉微信的聊天记录是不能当做证据的原因如下。
第一,一般情况下,各房地产商的广告和宣传物料都会备注,最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房地产销售一般与开发商属于合作关系,比如,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商会选用代理公司代销房产。另外,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注册多家子公司,销售部有可能隶属于旗下的其他分公司。即使发现问题,按常规套路来看,也是“临时工”犯的错。
第三,微信的聊天记录,如果是文字形式,我感觉是不能形成证据的,因为微信的头像和备注是很容易伪造的,即使是发送的声音,也有造假的可能。
因此,建议大家在选购房屋时,一定要更多的关注认购书,购房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应的文字文件,另外呢,尽量选择品牌口碑较好的开发商或当地口碑较好的开发商,如果条件和项目允许的话尽量选择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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