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合同律师辩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合同律师辩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从法律角度看,购房合同与房产确定无关吗?为何马洪涛力挺熊磊?
购房合同为姚策与房产公司签订并获得了姚策独有的产权证书。新物权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姚策取得产权证之后,房屋权属从房产公司转到了姚策名下,他就是唯一合法拥有者。而许敏及姥姥姥爷通过向姚策银行卡转账的合计约22.9万(其中许敏2.9万,姥姥20万)用于支持买房,这部分钱则自动转为赠予或者是借款。其中借款需要有合意并书面表达。
马洪涛是熊磊的律师当然熟知法律,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是他的职责所在。
“在传统的社会里面,讼师素来受人轻贱,他们的形象……是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 (梁治平著:《法意与人情》)
那么什么是讼棍呢?看看马邓律…讼棍就是诉讼的掮客,他们在当事人与法庭之间充当中间人,为当事人的非法诉讼利益提供帮助,在当前可能成为诉棍的,有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官,其他法律的从业者甚至无业游民,中国古代的司法是典型的行政化,司法官吏附属于行政机构,在无独立地位的情况下这种司法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暴力机器而已。现代律师与诉棍的本质区别在于,律师不是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中间人,律师是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的维护者,法官则是一种居中的裁断者,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与当事人及其律师之间原则上不发生关系。当事人及其律师仅与对方的当事人及其律师发生一种对抗的关系。在这种工作关系中律师可能成为诉讼掮客,但这种关系不是律师工作的正常状态,它仅是有可能使律师成为诉棍,但不是必然。讼棍是律师的堕落状态,因而这种令人不齿的行为当然为大多数律师所唾弃。看看身边的讼棍,他贪婪,无耻,虚伪,狡猾,阴暗……他想尽办法贪心许妈妈的房子,无耻嘴脸人尽皆知,对于他来说,支持谁不重要,谁给20万最重要!
有房产证啊,也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买了房子的朋友们要注意了,买过房后啊,这三张千万不要丢失啊,不然啊,就算你有房产证也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
一,是购房合同
二,是契税发票
三,是不动产的发票你了解了吗?三张票啊,要乖乖的留好了!
最后房产证和买房合同名字必须一样,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贷款买房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
这是两个缺德人在一起做缺德事,房子怎么来的,首先是不是要向卖的人购买,购买是不是要签合同。从法律角度来看,购房合同是证明房产是属于买方了,从而保护买方的权益关系太大了,说无关的人那是狼子野心,想霸占别人的东西,这些人忒不是东西了。
购房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马洪涛力挺熊磊,是利益驱使,各有取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有效的条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由此可见,许敏的购房合同已经具备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
周兆成律师就九江的房子,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在九江房产的处理上,应该不违背公序良俗。这与马律师对许证据的熟视无睹,是大相径庭的。对于许敏举证的购房合同、购房贷款的月供流水以及姥爷的首付票据,马洪涛却一一否定,声称,这些都与房子无关。
购房合同与房子无关?闻所未闻!所有关注错换事件的人们都明白,九江的房子是怎么购买的。许敏家的小区叫万达华府,是一个地理位置相当优越的学区房。当年,许敏为了买这套房子,把之前的房子卖掉,还差20万,无奈只得求姥爷帮忙,才买下了万达的这套房子。
购房合同肯定和房变有关,购房合同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房屋买卖关系的。主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买卖双方整个买卖过程履行的主要依据。是按揭贷款的必备材料;是缴纳营业税(卖方)、契税(买方)的依据之一;是办理房产登记和交易手续的文件之一。如果没有购房合同就没法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更没有办法办理按揭,后续更没法办理房变证。两个缺德的人在一起,居然能把白的说成黑色的,相信很多已经购买房屋的人都知道购房合同的重要性!
一个杀人犯杀了一家三口,作为律师,该不该为他辩护?
一个杀人犯杀了一家三口,作为律师,该不该为他辩护?
我也是一名律师,我的回答是:要为他辩护。
我相信很多人会想不通,既然该犯罪嫌疑人杀害三人,会被判处死刑或死缓,这是他违反国家法律应当受到的惩罚,不应当为他进行辩护。而我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将从下列方面进行阐述:
1、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上,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人人权和自由。使司法机关不得任意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进行剥夺。
2、《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必要有律师委托代理。由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对司法机关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维护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使之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综上,律师的委托代理,是要求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也是保障全体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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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合同律师辩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合同律师辩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