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同居情人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同居情人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分割不动产?
根据法律,即使是结婚,但物业以出资人为财产持有者,另一半也是分不了的,在这前提下,这个房子要是您并未出资,同居并不享受财产分割。
如果您在买房首付或者全款时有出资,或者在还贷、装修中有出资,会视具体出资额度,根据协商或法院判决给予补偿,这个牵涉具体法律层面和出资比例,市价升值,所以这一块需要结合您情况再来具体分析。
问题的前提是同居关系。现在同居关系可能是恋人、可能是包养和被包养的关系、也可能是夫妻关系。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后,除了夫妻关系是有法律明确说明财产归属外,其它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发生纠纷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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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婚姻实行法定登记公示主义,所以未经法定程序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同居关系解除后有关财产也不适用婚姻法的财产分割。
二、同居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处理
同居关系中双方对财产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由法定。
具体说定。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一方的劳动收入以及因继承、遺赠、赠与 等所获得的合法收入,都应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 同经营所得的收入,或者有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同居关系解除后,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民 法通则》和《物权法》中有关共有的一般规定处理。如果同居期间当事人对财产产事前作出了约定,只要这种约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 的有效要件,就应当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
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的基础也就不存在夫妻共有、家庭共有、遗产分割前的共有情况,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只能是按份共有。
依照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 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 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 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结合本案所述,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均对不动产享有权利,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购买不动产的出资额,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出资,那就只有等额分配。一方享有所有权给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进行分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同居情人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同居情人房产纠纷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