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产纠纷的类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离婚房产纠纷的类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二婚婚后共同买房,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再婚夫妻共同买房,房屋登记在女方子女名下,一般认为再婚夫妻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能要求返回自己出的资金。如果是借名买房,可以起诉确认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该房屋。
我是律师,关注社会问题,回答社会问题,请关注我的头条号。欢迎评论与互动,请多给我点赞。
钟延成律师:近年来离婚案件高发,其律师团队每年都要接受到离婚诉讼案件上千起的咨询,离婚的原因也千奇百怪,但是离婚的焦点往往是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目前以江苏法院的司法实践为例,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方法一般是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处理:
(1)竞价法。以价高者得为基本原则,对于夫妻共有的房屋,双方进行竞价分割,谁出的价格高,谁拿房,再由拿房的一方以竞价价格所对应的比例向对方进行补偿。这方方法往往快速有效,能够充分反映真实的房价情况,简单,法院一般多采用。但该方法采用的一个前提是双方基于都想拿房的前提意愿之下。如果有一方不想拿房,或者无能力拿房,这个方法就行不通。
(2)议价评估法。建立在一方不想拿房,或者无能力拿房的前提之下。比如在离婚当中,男方想拿房,女方想拿房但没有能力来拿房,这时候房屋一般会判给男方,由男方给女方对应的补偿款。但往往,男方会基于少支付补偿的目的,会故意说低房价,女方则认为房价应当高于男方所报的价格,基于此,往往会牵涉到对房屋的评估,法院会让双方进行确认以评估价作为议价的最终价格,这种分割方法比较公平,且兼顾到双方的客观实际情况。
(3)拍卖款分割法。在双方都不愿意或者都没有能力拿房的情况下,双方也可以分割房屋价款,由双方共同确认房屋的基准底价或者评估价格,在以此底价为基础进行委托法院进行拍卖,这种方法因为涉及拍卖周期较长,且在房产形势上涨的情况下,往往很少法院或者当事人选择。
以上是法院日常时间过程中,对房产的一般分割方法,现向大家做一个介绍,供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你提出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新婚燕尔,如胶似漆,情深意浓,容易被爱情冲昏头脑,恨不得把一切都奉献给对方,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一旦夫妻关系破裂走到离婚的地步,就为接下来财产分割的事埋下了后患。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房子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从道理上讲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
是房产证写的是女方儿子的名字,这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属于子女所有(详情见附表),所以目前的形势对你很不利,你有可能会面临人房两空的局面,要想争取到部分权益,你必须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房子为两人共同出资购买的事实,所以现在当务之急是你要尽快收集整理对你有利的证据材料,如果实在没有证据,只有设法通过间接渠道取得,比如:你可以开诚布公的针对这个事跟女方好好协商,交谈中尽量提到当初共同出资买房的相关细节,尤其是牵扯到你自己出资部分的内容要在协商中完整表述出来,然后对全部谈话内容进行录音,以获取证据,在这个过程中相信女方是没有警觉的,你如果做得不露声色的话应该可以顺利取到证据的。
不知道当初把房产证写成女方儿子的名字是基于女方对你不信任,怕你中途抛弃她而加码要求把房产证写上她儿子名字的?还是你为了讨女方欢心自愿把房产证写成她儿子的名字?还是女方一开始就居心不良以婚姻为圈套骗取你的财产?如果是前者,女方当初只是为了安全感起见让你把房产证写成她儿子的名字,而并没有把夫妻共同财产占为己有的想法,这种情况下还是有余地的,你可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私下达成协议平分或者把你出资的部分退还,自然是皆大欢喜,但如果女方有意侵吞房产,那你就只好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了,建议尽快到律师事务所咨询详情。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以你的事引以为诫,在婚姻中感情归感情,理智归理智,在牵扯到原则性问题上绝不能含糊,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当然,如果自己不计后果的心甘情愿为对方付出所有,那就另当别论,只要事到临不后悔就好,自己做的决定跪着也要接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产纠纷的类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产纠纷的类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