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对方说有遗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对方说有遗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去世立有遗嘱房产给我,其他子女不同意该怎么办?
首先确认一下,该房产是属于父母私有财产还是家庭共有房产。这个很重要的。如果属于父母私有财产,他们有权留遗嘱确定继承人。但如果房产是全家共同努力攒钱买下的,那么父母就不能独断专行,将公共房产赠于一个人。我想既然其他子女有意见,应从这点去判断。
再有,即使房产属父母私有财产,可以立遗嘱赠与他人,但还可以审查一下遗嘱是否有效。一般合法遗嘱需达到以下三条件。1、遗嘱。2、司法公证书。3、接收遗产人的:同意接收遗产赠与证明。这三项条件具备遗嘱才算合法。你们子女之间可具体协商一下,本着团结精神,依法解决矛盾,千万不可闹事。
首先要知道的是,题主的父母所立的遗嘱种类到底是哪一种,法律上规定的遗嘱种类主要分为五种,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指的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指的是由他人书写,遗嘱人签名的遗嘱;录音遗嘱指的是遗嘱人用录音机录下的口述遗嘱;口头遗嘱指的是遗嘱人口授他人的遗嘱;公证遗嘱指的是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不同的遗嘱形式,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但总的来说,遗嘱内容合法,形式没有太大瑕疵,就有法律效力,不用公证就有效力。
具体来说包括下面五部分: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只要遗嘱有效,就按遗嘱办理,其他人不同意,也没办法。因为房产是老人的财产,他们有充分的自主权,决定给谁,不给谁。
在根据遗嘱办理产权过户时,应该不需要其他人的配合。但是也有些地方房屋管理部门要求一些文件,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同意的。如果因为他人不同意,导致你无法办理过户,那么可以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房产。当然,如果对方有意见,也可以起诉你,要求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对于这个问题说明你对于遗嘱以及继承法是相当不了解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立遗嘱人立遗嘱的时候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来进行的,不需要他人的配合,也不需要经过其他任何人的同意。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可以自行决定将在去世后将财产归谁所有,而不需要征求别人的意见。
所以根据题目描述,如果你父母有多个子女,但是父母现在一直愿意将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归你一个人所有,只要父母订立遗嘱将各自的财产归谁所有约定清楚即可,而不需要征求其他子女同意。只要你父母所订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即使你父母去世之后,其他子女对该遗嘱的效力如果不认可,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确认遗嘱的效力。
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法院就会判决遗产按遗嘱的方式处分,不过其他子女如果不同意,你可能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不会很顺利。可能需要再打一个继承方面的官司而已。如果有需要,也建议你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协助你处理。
这是最糊涂的父母。一笔财产没处理好,一代子女成冤家。其实这钱这代子女也不一定用得上,传到下一代还不知姓谁名啥那里,但是受伤害的却是从小就一起长大的一奶同胞。金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如果到老都没明白,真是悲哀了。
其实这个问题有点儿本末倒置。
既然老人确定了房产继承人,也有遗嘱房产给你,你就可以拿着文件办理继承。这就是遗嘱尤其是公正遗嘱的作用。
如果哪个不服气,大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不应该由继承人到法院起诉实施继承。
对于公正遗嘱,也要有一定的严肃性,公正机关也要负责任,不能拿钱不干事,进行公正时要问清楚以前有没有公正过,在哪里公正的,一旦再次公正,上次的就要作废,而且公正遗嘱上面要写明。这样就不会出现多个遗嘱的事情了。
作为老人,尽量不要把事情拖到最后,给孩子们制造麻烦,管你的始终会管,不管你的留着房子他也不一定管,最后房子也还是归他。很少有赠送他人或者捐献的。所以差不多提前办好最好了。
如果一定要留到最后,不要东写一份西写一份,觉得自己聪明能干,许了这个许那个别人。认真考虑一下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但是在现行法律下,如果房产遗嘱确定是你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同意时,只能你到法院起诉其他继承人,拿到判决书就可以了。
没有办法,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不合理也得做。
为什么拿着公证遗嘱却不能继承房产?
一份合法的遗嘱,一般是没有有效期的,除非遗嘱人撤销或变更该遗嘱。
本题所谓的有效期为2个月,应该指的不是遗嘱的有效期,而是指受赠类遗嘱的受赠人接受受赠的法定时间。
只要是遗嘱指定的承受人不是法定继承人,该遗嘱就视为赠与遗嘱,指定的承受人就是受赠人。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 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综上所述,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接受遗赠的表示,即视为放弃受遗赠,不再受法律保护。当然,受赠人也可到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证明自己知道受遗赠的时间还不满2个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对方说有遗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对方说有遗嘱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