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老人赡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老人赡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儿子霸占老人的房产却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父母们站得高看得远,希望儿女成龙成凤。不遗余力,到头来都是什么情况?
想当初盼儿心切,有了儿子,自己再苦再累也高兴。一把屎一把尿把儿子养大成人,希望儿子过上好日子,父母也能跟着享福。老来儿女侍奉床前,美好的前景时刻在眼前浮现。这是每一个父母的前景规划。
不曾想儿子霸占了父母的房产,还不赡养父母!
真是林子大什么鸟都有!你住着父母的房子,不赡养父母,有理由吗?他们养你小,你不养他们老合适吗?这里的“霸占”,说明父母并没有同意让你们来住。是不是发生矛盾?
不论父母是否做错了什么,作为儿子都应该赡养父母。否则你就触犯了国家法律。
现在年轻人大多被父母宠坏了,只知道一味的索取,没有感恩,不知回报。把父母的付出当做理所当然。当父母老了,把老人当做累赘,不愿付出,不想赡养。
当儿女需要父母给带孩子的时候,使唤父母,召之即来,当不需要时,百般不顺眼,刺挠父母离开。所以好多父母感受深刻。其中还有带薪做保姆的父母。体会到家庭亲情变了味,父母成了弱者,饱受欺凌。父母生病无人问津,他们有一点不适,父母关心备至,父母的话,好的是只当耳边风,不好的嗤之以鼻。当父母老了,还希望儿女赡养,父母就是有养老金,到了卧床不起,怕也盼着早点归西。如果没有养老金,是什么境遇可想而知。
当然不能一概而论,也有好多儿女知恩图报,尤其是女儿,照顾父母周到细致,父母有病冲锋上前,不嫌脏,不嫌累。儿子虽然初心,但舍得为父母消费。经常带父母出去游山玩水。当父母生病时,照顾陪床有担当。
我看过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母亲把儿女都告上了法庭。这个母亲自己一个月有二千多养老金,要求儿子女儿每月每人给她一千五百元养老费。儿女不愿意给,说她养老金够她花的。女儿表示如果母亲生病住院兄妹出钱。为此在法庭争论不休,迟迟没有结论。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得饶人处且饶人。父母岁数大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完一生。留下美好,留下依恋告别家人是最好的收场。
这是典型的侵犯老人住房权的行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老年人的住房保障。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住房。老年人自有的住房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修缮的义务。
住房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住是人衣,食,住,行,玩5大需求,住是老年人安渡晚年的最基本需求,住房也是老年人重要的合法财产权益之一。试想,人没有住房怎样生存。夏季总要有个房子,遮阳挡雨的地方。晚上有个房子,叫安身歇息之处。冬季在北方,有个房子,那是挡雪抗严寒的地方。有个房子,老人才可安晚年,没有住房,老人上哪安度晚年?老年人一辈子可能没有汽车,但有个房子,是他一生辛苦劳动换来的果实,是一生节俭积累的财富。就这么个财产,老人还不能享受,让儿子"霸占",天理不容啊。儿子霸占老人住房,让老人上哪住?让老人流落街头,夜宿马路,在寒冷的北方冻死不成。或让老人住牛圈,猪圈不成。
老人养儿子小,儿子就该养老人老,是天经地义的。《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都规定了成年子女赡养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父母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个儿子不仅霸占老人房子,还不赡养老人,是个不孝之子。人都要感恩,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这个不孝之子,霸占老人房产,叫非法占有,也叫侵占。老人要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起诉儿子,要求停止侵害,返回房产,给付赡养费。不孝之子如有虐待老人的行为,老人可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依照巜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对不孝之子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如不孝之子涉嫌虐待罪,老人告诉的才处理,根据巜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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