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恶意协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恶意协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楼上漏水死不承认,起诉后法院建议我方协商撤诉怎么办?
如果对方配合你检查漏水原因,还是撤诉吧。
这样说吧,法院能解决法律问题,但不能解决技术问题,你看法官出的那个主意就知道不行,因为那不是他的专业能力能解决的。假如不打官司,能知道漏水原因,估计你和你楼上邻居会很容易找出一个解决方案来。这实质上不是一个纠纷,而是一个技术问题,法院是解决不了的。
当然,如果非要通过诉讼解决,也可以。你需要证明你的损失后果是楼上的原因造成的。也许可以请求法院在专业专业人员的配合下调查清楚或鉴定清楚,也许不行,这种调查困难大,花费高,也许仍然不能调查清楚那就要败诉。这种调查的高费用和败诉的风险对你来说都是不合算的。
找找供水的或搞建筑的,也许,这些问题在他们那里是小菜一碟。
忘了,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不撤诉,要求法院把房地产开发商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漏水问题,只要不是楼上的使用不当和私自改建,就是作为房屋附属部分的供水系统的质量问题。
楼上漏水常见的大多是地漏周边,管道穿楼板位置的周边,便池下水管的周边。你这里没讲具体位置,不好说就是楼上漏水。
我见过奇葩的漏水,不在上述讲的各个周边而是在卫生间外小过道上的顶灯处漏水,一开始也是怀疑是楼上卫生间用水所致,结果人家楼上干脆一周未在该卫生间用水,而水还在漏。我仔细的着了他家的管道,发现其上水管道距这个漏水位置较卫生前用水位置还要近一些,怀疑是该水管道穿楼部分困年份久了(房龄二十余年)锈蚀穿透,而漏,又因为受楼板的束缚只是从锈蚀层中不断渗岀状所以漏量并不大,但加以时日必会漏量大增。这种状况与楼上用水并无直接关系,后来的维修确实是该处的问题。
所以你一是没说清楚漏点,二是,是否请专业人员确认过?这些都应该弄清楚,固定证据。这样才便于该问题的处理。
这个简单,我朋友干装修的也遇到这种事。楼上也是死活不承认,协商不成,我朋友干脆就把防水做好,楼上的水漏不下来了。楼上马上下来请他去做防水,不鸟他,让他请别人。😀😀😀
拒绝调解!你们那里是地暖吗?我家地暖在厨房门旁渗水,楼下卫生间有水滴渗岀,经物业再三查找也没有问题,还是我自己找了水暖工,用了一天半的时间,破地面查渗口,最终在厨房门旁的一个两管交叉处有裂痕渗岀,换了两个弯头一尺管子才修好。然后又找泥瓦工,再卖新瓷砖又用了一天工才把厨房修整齐。先不说钱,光工夫就是两天,我想你家楼上就是怕花钱再耽误工夫,而且地砖再卖也不可能是原色了。
法官是图省事,因为又不是什么大事,所以他们想一推了之,这也使他的结案率不受影响。不撒诉坚持下去,一定要给那种自私自利的人一个教训。
朋友也遇到这个问题,我要告诉你的是坚决不撤诉,法院会要求你到中院申请做房屋质量鉴定,据了解,房屋质量鉴定费用需要预交两万。为了一劳永逸解决你家的问题,坚决要求做质量鉴定,漏水肯定是楼上的问题,这个钱最后不会由你来掏,再加上维修的费用,楼上的花费肯定不会少。一般情况下,楼上会考虑代价太大得不偿失,主动协商维修。如果仍然死扛到底,依据质量鉴定结果,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问题最终会得到解决,只是耗费的时间会比较长,需要你有耐性。
客厅大吊灯位置漏水,应该是建筑公司的问题。因为那上面理论上不会有水管,如果有,也是楼上邻居自己装修铺设的,楼上邻居不可能不知道。楼上邻居说找不到漏点,那就多半这上面没有水管,没有水管却渗水,多半是墙体渗漏。
请问你是日常渗水还是下雨天渗水。
如果是下雨天渗水,那应该跟楼上没什么关系,就是建筑质量问题,墙体渗水,建议起诉开发商与建筑公司。
如果日常渗水,想不明白水怎么渗到那地方去的,卫生间?那卫生间的位置应该渗水更厉害才对!
你把卫生间的吊层掀开,看看上面有没有渗漏。
常理说,如果卫生间上方没渗水,厨房间上方没渗水,单独客厅位置不太可能是楼上漏水导致,除非那位置楼上有后期装修的水管路过,然后这段水管破裂了。
物业在没有与业主协商就强行收取停车费,这样合法吗?
这个问题无论是单一业主或是多产权业主,物业公司都要事先协商,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定价收费。当然,为了保证小区内车辆停放有序和消防通道畅通,经业主委托物业进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收益如何与业主协商分配,都要有合同依据。最后,根据物权法和物管条例,小区车位首先要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
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这里的业主指的是什么? 一个业主?几个业主?还是大多数业主的代表?
一个业主或者是几个业主,不能代表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协商结果没有意义。
征集全体业主意见?难度不小,也麻烦。物业公司一般会自作主张了。 业主人数虽多,但是一盘散沙,而且人心焕散,对物业毫无约束力。物业公司对此非常清楚,自有敷衍的办法。
物业公司无权出台规定,无权支配公共收益,无权这样无权那样,这都对。但业主们不作为,难道等着别人把饭做好喂进嘴里去吗? 没有这么轻松当主人的吧!
一个小区,长期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不正常的现象。理由能说一大堆,困难能摆一大片,但主要根源还是在业主们身上。
物业在没有与业主协商就强行收取停车费,这样合法吗?
朋友感谢你的邀请!
物业在没有和业主协商的情况下收取停车费,这样做是不对的。
可能你们的物业是开发商留下来的吧!
你们有意见,可以和物业沟通。
你们可以像社区或者房管局物业科反应。
不管怎么说吧,我的看法是不要和物业闹矛盾。
我们现在的生活离不开物业。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别因为停车费让小区不和谐。
朋友你说的合法吗?这个我真的不知道。
谢谢邀请
新交付的项目,其停车管理收费,依据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是当地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或者批复。
提问人所说的,是物业公司不能提供收费依据吗?如果是这样,物业公司的收费要么不合法,要么有违规。
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在项目交付前会与地产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就小区的停车管理有相应的约定,业主在购买房产时,也应知晓合同的内容,经签字后视同认可前期物业服务的所有内容,所以不能说这停车服务收不收费,未经与业主协商。
以下是提问人的原话: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还有相应规定:具体收费办法以物价局收费批复或收费许可为准。即使没有这一条,根据物业管理的行规和消费者权益,也应该有相应的做法,即到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或批复,当然亦应公示收费依据!有物价局的批准文件供现场查阅!!!!
如果当地统一规定了小区临时停车收费的标准,就是说只要是住宅小区就是统一的价格,这种情况下,物价不会发放单独的收费许可文件。
至于车库淹水、消防问题、监控问题等与停车服务无多大关系,搅在一起说不合适。
建议提问人查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向物价局反映,从解决你的问题,物价局对于乱收费的物业公司会查处!!那时就可知物业公司的做法是不是合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恶意协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恶意协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