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宜宾房产纠纷求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宜宾房产纠纷求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宜宾业主需要补交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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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喜欢买了新房放着作为投资或是其他原因购房后就一直空着,没有入住,因此引发了关于不入住是否要交物业费的问题。近日有朋友向本律师咨询,她在宜宾市翠屏区西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闲置了近两年,现在准备搬进去物业公司却让她补交之前的物业管理费,她觉得这笔费用收的不合理,“房子我们一直都没住,为啥还要补交以前的物业费呢?”。
对此本律师认为,目前物业管理费的构成主要包括渣滓清运费、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化粪便费、小区公用设备维修费、公共照明的电费、电梯运转费等。从构成能够看出,物业费属于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并不是特定针对某一业主的单一服务。业主是否居住、使用房屋,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服务。我们购置房屋的另一目的是投资,而物业服务也对房屋起到了保值的作用,业主亦是物业服务的受益者。
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自交付之日起次月由业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六条中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就算不入住,但是由于朋友们所购房屋位于小区内部,接受了物业公司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同时,物业公司实质上是为物业提供服务,并不是单一的为业主,所以,即使没有入住,也需要缴纳物业管理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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