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起争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起争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兄弟姐妹间的一场房产纠纷?
太纠结了,但我会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
父母已过世,但此房的福利版权依然共属父母,而老二的多方努力,是取得此套房的不朽功臣,这是众人皆知,而老二想以此为由据为已有,应有个前提:在争取此套房前是否兄妹已全部沟通过该房将来归我所有?若已说明,则其余五兄妹不该趁此房涨200万,应每人给二三万的意思小费以此要挟,实属不该。当初该谁要就是谁的,一锤定音,这是做人的底线,无论涨跌与否,应尽心恪守。至于老三信守承诺,愿多支付给各位兄姐,但这已是马后炮,暂先归另一码事。
纵观整个事件,从情理上说,老二若分给你是人情,不分给你是道理。但若从法律上说,则父母的福利六兄妹都有份,这是铁定事实,但其五兄妹趁此钻法律的空子,只能令旁观者扼腕叹息!
从道义和情感上,我永远支持老二,你永远没有错;若为平息纠纷,你还是要卖乖并学会放点血,毕竟产权证上依然有父母的白底黑字。见利忘义,是其他兄妹的可恶之处,可面对法律,老二也只能卑躬屈膝,法本无情,但这样的家财之争,还会有更多的家庭产生。
最后,我用一个纠结的案例,千言万语只化作一个清晰的对比,大家便一目了然:某父母单位积资房,父母招集全体五个儿女,说明自己没钱要了,谁出资谁拥有,四个儿女也纷纷说明没钱也不会要,谁出钱就归谁,以后不会跟你争的,众口一词,小儿子便最后才铁下心拿下该房。当父母离去,房已交手,四兄妹开始反手联合用法律手段声明:没有字据,房已升涨,要给点意思意思,否则法庭上见!
聪明的各位,您看呢!
类似的问题我正在经历中……
利益面前个个都想分一杯羹、更有甚者还要利用后一辈的孙子来挟老人家~可耻可恨至极。
得得得,权当父母只生了我一个,其他五个就随他们(她们)罢。
不赡养父母者,天理不容!
事情是老二跑下来的,剩下几个兄弟跑什么了?要是没有老二跑,肯定是没有这房子的。跑下来了,剩下几个兄弟要分杯羹了?题主还有个提议,是给人缘好的老三?老二肯定不愿意,自己跑下来的,凭什么给老三?老三给大家5万,给老二10万?是,给其他兄弟的5万,其他兄弟当然高兴了,一点不问事,签个名字就能白拿5万,是我,我也高兴!说起来,其他兄弟,就是想占便宜。不管怎么占,只要越多越好!同情老二,但为了兄弟间情谊,房子办下来,多多少少花点给几个兄弟,别把兄弟间关系搞僵了。
兄妹之间在这个问题上,没比要绝对公平,差不多就行了,毕竟兄妹一场,互相都谦让些什么事都好解决,如果即不讲情理,又不讲法理,那就用法律手段解决。强势的总是让利益最大化,弱势的想公平,合情,合理,合法。
这种事情连律师都不好办,清官难断家务事,父母还健在的话父母说了算。父母不在了先定几个子女定几份,在按出力大小,共献多少,本房的来路,供献多的出力多的适当多分,最好找一个讲理的地方,把事儿讲好,立字为证。最好公证处公证。在过户才有效。
事情到了这一步,就等于已经发生民事纠纷了。发生民事纠纷后,只有协商和诉讼这两条路可走。目前的状态是协商已经进入死胡同,剩下的就只有诉讼了。
如果进入诉讼,那就谈不上什么“合理方案”,等待各位继承人的应该是“公平方案”。
在诉讼中,法官对这样的‘’几个继承人诉争一个购房权且相互不让步‘’的民事纠纷,可以采用‘’补偿竞价方式‘’确定购买权的归属:谁的补偿额度高,谁得购买权。
邻居建房引起的矛盾怎么解决?
因邻里建房引起的矛盾争端,自古以来就有。先来看两个例子吧。
在安微桐城,有个著名的六尺巷。清朝康熙年间,张英是文学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其老家吴姓乡邻,因建房要占用两家共用的巷子,双方争执不下。于是,张家急忙修书,派人送给张英,想借张英官威逼吴家退步。接到书信后,张英修书一封,写道:“万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英家人接到书信后,深为自己的鼠肚鸡肠而自责,便主动让出三尺宅基地让吴家建房。而吴家看到张家如此深明大义,也甚感羞愧,于是也让出三尺地界而建房。这就是六尺巷名字的由来。六尺巷,是解决邻里建房最好的事例。
另外一件是今年8月份,发生在海南。陈伟4岁的儿子,在家门口玩耍时,被邻居75岁老太诱骗至家中。用砖门砸死小男孩后,用编织袋装上尸体,沉到小区水池中。老太归案后,才了解这件惨案发生的原因。原来,因当年陈家裁了两棵椰树苗,越过了她家地界,两家因此结下了嫌隙。怀恨在心的老太,处心积虑报复陈家。不仅伤害了幼小无辜的生命,,也将风烛残年的自己,送上了法庭,从而造成了两个破碎的家庭。
可见,邻里因建房而引起的纠纷,处理的好与坏,效果是有天壤之别的。万一遇到纠纷,双方要心平气和地协商,千万不要发生冲突。有理也要让三分,恃强也要弱一丈。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会相处一辈子,甚至是几辈子。在这样的日常相处中,不是亲情,也胜似亲情。因此,文明解决邻里建房纠纷,是最好的选择。
按照下面方法解决:
1、首先在规划土地上新建房屋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应监督对方有无此证,没有的话你可以想房管局举报。
2、其次此墙距离应按照土地使用证来办。
3、按照物权法规定:对方应提供相应距离。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人与人之间就是一个沟通交流,任何矛盾都可以化解,没有杀父夺妻之恨,只是为了哪一点面子,闹得不可调和。想想我们的毛爷爷,有多大的胸怀和格局,最后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我们还有什么矛盾不可解决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起争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起争执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