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吴少博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吴少博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铺承租人遇到拆迁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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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商铺承租人在拆迁中能够获得的补偿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装饰装修的补偿;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三是适当搬迁费。但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并未对承租人的权益作出具体规定,因此通常情况下拆迁方只需要与房东达成协议就可以进行房屋征收了,但是这样承租人的利益很容易受到侵犯。
临街商铺拆迁时,按照住宅标准补偿是否合理?
临街商铺拆迁时,按照住宅标准补偿是否合理?
首先土地性质如果是国有商业用地的话,并且你证照齐全,拆迁标准应该企业拆迁标准补偿,按照住宅标准补偿是不合理。
第二,如果你是租赁的房屋,适当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室内装修附属物的补偿,其他的补偿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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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成了商铺,按照什么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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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事实:
2005年,赵某把自己家的住宅一层住宅改成了商铺,用于经营烟酒生意,目前,由于当地政府进行项目规划拆迁,赵某的商铺被划在了拆迁范围内,但是房屋占地是商业用地,房本上是商住两用,如今面临的是拆迁补偿问题。
二、律师分析:
(1)根据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住改商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然后取得不动产产权证明。实践中,如果没有办理土地证的和房产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临街性 2.实际用于经营 3.传统人观念中就是一个商铺的外在属性(满足其一即可)。
(2)补偿参考符合四同:同性质、用途、地段、区域,一般补偿来讲,底商价格最高,二三层比较便宜,标准:参照市场评估法,一般参考3公里以内。
(3)如果你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房屋从性质上确实是住宅,但实际上一直用于经营且有一定年限,房屋的产权人已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提供了纳税证明,这种房屋也应当参考商铺来进行补偿。
三、维权建议:
(1)如果从房屋的性质上讲仍应定性为住宅,但也考虑到被征收人实际上已将房屋合法用于了经营,并以此为业,维系家庭的生活。如果就单纯看房屋性质,对被拆迁人失去经营场所、失去生活来源的实际情况置之不理,仅仅按照住宅予以补偿,不仅是不利于被拆迁人的利益保护,有悖物权法赋予物权人充分发挥物的效能的绝对支配权,也不符合物尽其用的原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妥当的。
(2)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提到,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为具体落实该通知内容,各个地方也出台了具体的规范。
居住20多年的老房子要拆迁,但是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悟空上午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居住20多年的老房子,也就是2000年以前盖的房子,那时农村建房要求不是太严格,只要一家人口分户,村委会就会给予另立一个户主,也就是说,村里比原来的户新增加一户。这一户人家就需要建房,在那个时间段建房基本上都没有办申请审批手续。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居住的房屋。后来村委会在2003年把宅基证全部收回,从新丈量进行补办,大部分农民都拿到新的宅基证了,还有一部分后来又重新分户,就没有拿到宅基证。但这样的户属一证二宅也是合法的。对于老年人的房屋20多年前的老房子,有的属漏登现象,村委会就没有给办理,实际上没有宅基证的是很少几户,这样的老房子己经成为个人的固定资产了,那也是合法的。对于这样的户,没有房产证也要给予拆迁赔偿,按照当地房屋拆迁的标准赔偿,赔偿标准各地方不同,分为三种类型:砖瓦结构标准低一点,混泥土平房结构标准高一点,钢筋框架式结构楼房价高给予最高标准赔偿。通过一上分析是合理合情的,符合当地民心所向。供参考再见!
居住了20多年的老房子要拆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如果您的老房子是二十多年前建在宅基地上面的那么一般不会影响你的补偿的,如果是建在耕地上面可能会有点麻烦。
拆迁不能因为没有房产证就降低补偿的,如果您这边房屋没证,是一些特殊原因造成的,那么必须要合理补偿的。下面我们来看看什么类型的房屋哪怕没有证,拆迁也可以获得补偿。
1、符合当地建房政策的房屋
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当地可能统一没有发证,这样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拆迁时,应当合理补偿。
2、家里代代相传的祖宅
祖上留下来的房屋,老房子,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那么应当尊重历史事实,在拆迁时进行合理补偿。
您好,谢邀。
在征拆过程中,拆迁方不能仅仅因为没有房产证来降低被拆迁人的合理补偿,常见的情况:
1、历史原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合法的产权证明,而被拆迁人已经在房屋内长时间地生活居住,对于这样的无证房屋,拆迁时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安置。
2、《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
《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审议通过,1987年正式实施的,因此,1987年前建房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占地,此类房屋可以要求合理补偿。
3、《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建造的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房屋
2008年《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在此之后建设房屋必须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法律不溯及既往,此类房屋不能轻易认定违建。
4、取得部分规划审批手续的房屋
题主其实就是担心房子被强拆,这种心情我想很多人都有过,尤其是像上世纪建造的房子。
但我想告诉题主的是:手续证件不全的老房子,未必都是违法建筑哦。
20多年前是90年代,那个时候建造的房屋管理相对宽松,法律手续很多都不齐全,题主所言的居住了20几年,具体是哪一年?是居住了21年还是29年?
搞不好,你这房子的年龄比有些法律法规都长,说白了你这房屋就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屋手续不齐全系历史及社会原因所致。
如果你的房子是建在宅基地上,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建议你去补办个手续吧;
如果你的房子是建在基本农田、河道等地方,那你自己就要掂量一下了,毕竟这些涉及到农田保护和公共利益。
近些年,相关部门以拆违代拆迁方式比较流行,建议题主最好提前把手续完善了,免得拆迁来了你临时抱佛脚,但即便手续缺失,相关部门也要完善告知、补偿等程序。
谢邀,感谢关注,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拆迁案件11年
你好,首先你要知道 你的 房子的 土地性质是什么 。是 国有土地还是 集体土地,如果是 国有土地你可以到 房管局咨询办房产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那如果没有房产证,面临拆迁的话 ,那你买的 多少钱。拆迁办原数退你多少钱,也就说你的房子没有增值性的 ,这是国家规定的 。 你有 发票好 合同你可以到房管局补办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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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已经居住20多年的老房子,很多地方都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是这类房屋一般情况下都认定是合法房屋,因为2008年才出台《城乡规划法》;
但各地区制定的政策会有区别,建议先了解当地补偿政策,房屋拆迁补偿要保障被拆迁户的基本生活质量不降低,补偿包含重制成新价,区委补偿价和安置补偿款等。
如果当地制定的补偿不满意或者是不合理,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先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吴少博房产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吴少博房产纠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