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需要本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需要本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方借钱不还,有借条和转账记录,本人不出面,可以由律师全程代理吗?为什么?
这种案子还请啥律师啊。
有借条、有转账凭证的借贷案子,基本胜诉率99.99%。败诉的唯一可能大概就是你开庭那天睡过了,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了。
如果你实在不想自己亲自出面,完全可以委托自己的近亲属,比如配偶、父母、子女之类的。因为法律规定,除个别当事人本人不到庭查不清楚的案子外,都允许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的。而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法律工作者,也可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社区、其他组织推荐的人。
当然,如果你觉得自己不差钱,或者实在找不到人代为出庭,也可以委托个律师代为出庭。考虑到你这个案子比较简单,建议找个报价低的人品老实的就行了,没必要找特别好的律师。
现在应该是不可以。起码江苏本人不出庭极大可能败诉。
违法犯罪等合理怀疑,代理人对案件事实无法说明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要适当加大调查取证力度,查明事实真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
民间借贷的一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接受调查、进行质证,要求借贷双方陈述借款细节及款项往来等情况。开庭传票应当注明当事人本人到庭事项,并载明不到庭的不利法律后果。原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导致其主张的事实无法查清的,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与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
借贷纠纷这种案件作为当事人来说,当然可以不出庭全权委托律师来代理了。
这种情况下,只要跟律师签订委托协议书就可以了,律师本来就是做法律服务这种工作的,就是代替当事人出庭的,只不过有一些特殊案件,像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是必须要出庭的。因为他必须要自己作出是否同意离婚的决定,没有特殊情况,当事人不能不出庭。
除此之外,像这种借贷纠纷,合同纠纷这种案件,当事人基本上都是可以不出庭的,只要把意见告诉律师就可以了。
而且像你这种有借条,也有转账记录,说明证据还是比较充分的,胜诉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如果你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想出庭,完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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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您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该案的所有情况,对方不得以要求您一定出面为由才能解决,法院一样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并且,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能帮助您规避一些对您不利的情况,最大程度上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您所述案件属于借贷案件,建议您带着现有的借条、转账记录及其他证据委托律师代您起诉立案,调取、提交证据,参与庭审,代为调解、和解,代为签收、送达法律文书等。
法条链接:
《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这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老赖!有钱不还者,应该告他,至于有用没用都有必要告,因为告了有用的话最好,给他个做人的教训,就算没用也要告,而且多宣传,让他成过街老鼠付出代价!第二种是确实没有钱了的!无能为力还的!个人认为不告算了!借出去的是钱,实则也是情,以其钱肯定没了不如留点情!
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是法律赋予的代理权利。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律师代理权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全权代理)。大部分案件都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包括立案、调查、开庭等所有诉讼活动。有的案件,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婚姻案件等。你说的民间借贷案件是可以全权委托律师代理的。
被别人起诉了,但不知道是被谁起诉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被别人起诉了,但不知道是被谁起诉的”问题不是个别人才遇到的,生活里有不少人办理个人事务时突然发现自己被判决承担法律责任,以前一直不知道诉讼事宜。
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种可能:
一是被告确实与原告存在法律纠纷,被告自身原因导致送达不成,法院缺席判决。我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借钱不还且居无定所,原告在自己居住地起诉被告还款,法院向被告户籍地送达不成后在人民法院网公告送达,公告期届满后缺席判决被告还钱。
二是被告与原告存在法律纠纷,原告起诉时故意造成诉讼文书不能送达被告地址。我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原告与房东因退还租金和押金发生纠纷,房东本人居住在加拿大且给租客预留详细联系方式和地址。租客向法院起诉房东退还租金和押金,被告住所为房东所出租房屋地址,电话为出租屋固定电话号码,法院邮寄送达当事人后无人签收,电话号码无人接听,原告拒不提供其它联系方式,法院缺席判决房东败诉,法院执行时房东才发现败诉,最后再审改判。
三是被告个人信息被泄露,他人假冒被告办理事务,原告不知情起诉被假冒的人。有人利用他人个人信息借贷并留下自己联系方式,出借人起诉借款人时将被冒充者姓名列为被告,联系方式为借款人,导致被冒充者一直不知道诉讼事宜。
其它原因造成被告不知诉讼事宜的也有,当事人得知自己突然当被告,应当了解一下受诉法院情况,前往法院查询具体情况或委托律师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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