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妈妈再婚房产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妈妈再婚房产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母亲过世后父亲再婚把原来与母亲一起买的房子送掉了,做子女怎么办?
谢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这是一个涉及到法律方面知识的问题,我以前学过法律,对继承权这一问题,多少还是有点了解。说的不好,仅作参考吧。
一座楼,本来是父母共有的,现在母亲去世了,目前占有这座房子的一半的所有权,去世以后,配偶,子女,父母,他们是第一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他们所占有的份额也不一样。其中,配偶有一半的继承权,其余的人占有另外一半。从这个角度来看,子女对父母共有的这座楼房,是享受继承权的。
如果父亲没有征求子女的一件,就把房屋送给了别人,那这是剥夺了子女的权利,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的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并合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现在的房子,动辄好几十万,甚至好几百万,父亲无视子女的权利,轻易送人,任何子女都无法接受。可能父亲再婚,太激动了,做出了这种错误的行为,子女完全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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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楼主失去母亲、父亲失去爱妻的机遇表示伤痛。楼主的问题涉及到情理和法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父母一方先亡,必定给另一方带来深深的创伤,尤其是上了年纪六七十岁以上的情况更甚。小编农村经常就有这种情况,两个老夫妻一方过世了,另一方精神和身体状况就会急剧下降,基本上也熬不过几年。所以,要处理这个问题是不能简单粗暴的走法律程序。下面做个分析说明:
1、在情理上,在抚平自己亲人过世的伤痛之余,尽量设身处地的去体会老年人的孤单。
俗话说:妈在,家就在。作为楼主来说,母亲去世了,其实对于家庭来说对于父亲对于子女来说,基本上意味着这个家的天已经塌了一半。而这失去爱妻的打击,可能对于父亲一方来说带来的痛苦更甚更深。
从楼主所反映的问题来看,父亲在母亲过世后能继续寻找另一半,即是自己的权利也是走出伤痛的一剂良药。如果楼主所反映的问题是,父亲将与母亲共同的房产送给拟再婚的心仪对象,先不论是否合法合理,至少父亲是在重新开始生活,没有因此而萎靡不振,这应该是好现象,作为子女来说应该支持。
2、将心比心,与父亲进行深入沟通,对所送出的房产进行划分和公正。
作为父亲一方来说,急于向新对对象表白或是组建新家庭以证诚意,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作为子女一方,在尽了子女的义务后,并时刻关心父亲的生活起居,与父亲有着良好的沟通情况下,父亲没有理由不去考虑子女的关切。可能有的人说小编低估了枕头风,但小编更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将心比心总会换来对方的认可。
因此,小编认为哪怕是父亲要把与母亲共同的房产外送,但还是有必要进行财产分割和公示,即便作为子女一方不急于将属于自己该继承母亲的那份变现的话,至少在法律上保留对这份财产的法律权利。
3、如果财产分割继承,又是怎样继承的呢?
在法律上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法定继承首先要确定继承人的顺序,你,你父亲,你外公都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你母亲和父亲共有财产一般而言只有一半是属于遗产范围,因为另一半是你父亲的;属于遗产的这一半,由你,你父亲、你外公三人均分。
但是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纠纷的解决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那就要看你和你爸的感情还有你继母是不是可靠之人了。如果真不想父亲把房子给继母,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吧。房子是你父母在婚姻存续时间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各占百分之五十的分额,你母亲去世后,她所占的百分之五十的分额就变成了遗产,这部分遗产如果她生前没有立遗嘱对此做出分配,应当按照继承法来处分。值得说明的是,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哈哈……想想该怎么分吧!
如果房子确实为你父母婚后共同财产,你和你父亲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你母亲的遗产享有同样的继承权。你可以找你父亲协商要回属于你的部分,如果协商无效,你可以通过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要回属于你的那部分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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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只能根据情况判断哈;从题主意思来看,送掉的房子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所以做子女的第一件事就是跟父亲摊开来讲,千万不要私下冷言冷语。大家商量着来:怎么评估房产价值啊各自分配比例啊怎么进行经济补偿啊等等。家和万事兴,建议多沟通。
老年人再婚,子女反对怎么办?
谢邀!老年人再婚我觉得不仅是子女的反对,就自己都很难为情。如果是五十岁左右的老人确实是双方都是真心实意,自己有独立的住房,有自己的经济来源,倒是可以生活在一起相互搀扶。子女反对也没用,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就接纳了。如果是年龄偏大,子女又反对,或者结婚了又要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最好不结婚,徒増烦恼,既然是命运安排孤独终老就勇敢面对。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象这种黄昏之恋一般都会发生在城里,农村是很少见的,假如有那也可能是个有养老金的退休老人,如果是纯粹的农村人,谁要是敢谈黄昏恋非得被世人戳穿脊梁骨,骂其老不正经。
不过现实还现实,问题还是要回答的,老年人再婚子女们反对怎么办?一步入老年就面临丧偶的遭遇,人生还有一段比较漫长的路要走,从此要度过孤独的晚年,发生在谁的身上都不好受,在农村,也确实有很多丧偶的老人,曾有过再婚的想法,只不过农村的社交圈子小,许多人难以如愿。
作为有孝心的儿女们,本应该积极地为其牵线搭桥,成全其父(母)的好事,使父(母)的晚年有个相依的老伴,这无疑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好事。可这种事情往往事与愿违,特别是那些毫无半点孝心的儿女们,父母尚还年轻能干得动的时候,对父母呼来唤去,把他们当牛马使唤,当他们的父母年事已高老态龙钟的时候,却把他们当成了生活中的累赘,如果父(母)要找个老伴,又多了一个累赘,他们是绝对不会支持的。
这个问题在本人看来,对父母的孝敬之心,不仅仅是给他们吃好穿好,他们在满足了物资生活的同时,同样也有精神生活的需求,对于丧偶的父(母)亲,更应该更多的关心,多去体会他们的感受,关注他们的意识形态,尽量让他们感受到生活的温暖。
追求幸福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老人再婚是追求幸福的一种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子女是无权干预的,如果子女横加干预,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尊严与幸福。谢谢各位阅读,谢谢悟空邀答,谢各位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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