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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子变成“植物人”,丈夫起诉离婚该不该判离?
首先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最近比较火的一件事:
90后的小浩是家中独子,2013年9月,小浩与相爱多年的女友小清登记结婚 。不幸的是2014年1月3日晚,小清因无明显诱因突发心脏骤停,意识丧失,成为了植物人。两年间,小浩带着小清辗转于多家医院积极治疗,然而,小清一直未能恢复意识。2017年4月,小浩向岳麓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离婚。2018年2月,小浩再次起诉,请求离婚。日前,经法院调解,小浩与小清协议解除婚姻关系。最后小浩承诺,每月愿意支付5000元用于小清今后的护理,直至小清自然停止呼吸。
从上述的事件中,男方提出离婚实在是迫于现实的原因,值得我们去同情,男方最后的做法也算是仁至义尽。
再来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该不该判离婚,我个人觉得应该判离婚,为什么这么说,我来给大伙细细说来。在西方的婚礼誓词中一句熟悉的话大家都应该知道,诚然男方最后提出离婚,我们大家都会觉得不道德,妻子得病了你却抛弃了她。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男方是家中的独子,也就才20多岁,还很年轻,承载家庭“续香火”的重任,女方则没有了生育能力,而且男方的家庭也不怎么富裕,这样对一个普通的家庭是双重的打击,没有了未来和希望,这样判罚离婚,男方也就对未来有了期盼,即使在金钱方面会有所顾及,对女方也尽了最大的义务,这样的判罚对双方都有益。
当然在法律中也有规定的: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实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准予离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苦难,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所以,综上所属,新婚妻子成了“植物人”,丈夫起诉离婚该不该判离?个人觉得应该分情况来判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并不是所有的都会被判离婚,相反则也一样。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样问题,不同结论是因为角度和出发点不同。从男方角度,起诉离婚也不为过,法院酌情判离也是应该的。大家不喜勿喷,下面我来解释一下。
新婚燕尔四个月,突发病情变植物人,这样的打击在当事人的心里需要时间来承受,他能在坚持照顾了几年之后才起诉离婚,已经算是很坚强和仁义的人了。很多人在文章开头会指责他不应该抛弃发妻,是觉得责任,觉得妻子已经植物人了,离婚岂不是彻底的放弃了她?谈起责任,暂且不提他是独生子,即便他有兄弟姐妹,生活也是有盼头的,但是,家里需要照顾的植物妻子,使他看不到希望看不到奔头。再者,起诉离婚,是名义上解除婚姻,他可以再婚,如果不离婚,他就不能结婚,这是制度,也是制约,更何况,名义上解除婚姻之后,他每月支付的5000费用,也是责任。这要比那些离婚时要房要车要孩,想让妻子净身出户的男子,或者是因为孩子判给妻子,就认为孩子已经和自己没有关系的那些男子要善良了许多
按说法律是不会判离,作为丈夫应尽到自已的职责与义务,但是如果是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双方的亲朋好友的提议下是可以网开一面的,前提是你必须尽到最后的一份心。
相反丈夫没有尽职尽责,想弃之而不顾说明你这人有私心,是不会受人尊重的,就算你从新找女友,女友听过你以前的事情也会远离你而去的。
所以你的所作所为别人是看在眼里的,当你感动了他人,他们会帮你说话。当你做的事引起别人的指责时,你就会引起了众怒,所以凡事都得给自己留(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事实上,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就此案曾经两次开庭,第一次是在2017年4月,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离婚,第二次是在2018年4月,经法院调解,二人已协议解除婚姻关系。
大家可能纳闷,女方小清已经是植物人了,二人怎么协议的?
原来,男方小浩是与女方小清的监护人,也就是小清的母亲达成协议的,而且小浩承诺,每月支付5000元费用,用于小清今后的护理,直至小清自然停止呼吸。
这么判的法律依据何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即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此时,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可见,从法律角度出发,若新婚妻子成了“植物人”,丈夫起诉离婚,法院判离是没有问题的。
法律是冷冰冰的条款,撇开这一层,从情感角度出发,我个人认为判离也不是没有道理。
在这个事件中,女方已经经多个医疗机构诊断确认,绝无治愈或醒来可能,已经完全丧失成为人妻的能力,非常令人惋惜和值得同情。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这是我们大多数人所渴望能看到的那种纯美爱情,其实我也很希望小浩能一直陪伴小清走完她的人生之路,那样的话,这将是又一段可歌可泣的情感绝唱。
你在办公室见过最荒唐的事是什么?
这不是见过,而是亲身经历,领导都50岁左右了,居然对我这个年轻小伙有念头,简直不敢相信。
那是在上海浦东新区工作的时候,毕业了3年,跟女朋友来这里谋生,她在化妆店工作,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9000块左右。
公司里大概50来人,不过大部分在外跑业务,坐镇公司的都是领导和我们这些技术支持。我们的老板你肯定想不到,是一个50岁的女人,听说是技术顶流退下来的。
老板叫王芳,曾在国内顶尖公司工作过,之后自己出来单干,花了几年时间终于做出了业绩。如今,一个月公司都能纯收入几千万,非常成功。
我入职时老板王芳就面试过我,而且对我颇为赏识,什么大专,什么英语b级问题都不大,直接就录用了。
起初,王芳说要自己带我熟悉业务,然后出去跑客户,吃饭,都会让我一起。一个月30天基本20天我都在她屁股后面,而我也很快的掌握了信息。
可谁想,入职快半年的一次出差回来,发生了一件事使我一直耿耿于怀。
那次出差因为我的失误,导致公司错失了一个重要客户,在外面王芳顾及颜面没有骂我,但回了公司以后,她终于爆发。
我们在她办公室里讨论,结果她说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要我赔偿,可我哪里赔得起一个客户,让我去谈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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